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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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草原白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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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初虹最美
戀愛分手不受法律約束。
如果遇到真正喜歡並真的能夠相伴一生的愛人,選擇分手並沒有錯。
心裡有內疚是很正常的,說明你三觀很正,畢竟大部分人都是“人之初,性本善”。
希望你能夠不要傷害你的前任,最好的辦法,完全從她的圈子裡消失,切勿藕斷絲連、若即若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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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禾豐圓
這沒有什麼可內疚的,你選擇分手其實是負責任的,如果藕斷絲連再耽誤對方的青春才是不負責任。婚姻是一輩子的大事,如果是因為一種責任感或是內疚感在一起遲早還是過不好,這就像現在的試婚,時間長了,沒有愛情,覺得不合適,就好離好散!個人覺得如果咱收過人家的大額物件儘量就退還,畢竟是咱想結束這段感情,這樣互不相欠心裡也踏實一些!人的青春不能再重來,所以這輩子選擇的時候一定要慎重,一定要選一個愛你並且自己隨心的人!祝福你!
愛情最忌諱情感出軌。
既然你愛上別人並與前任分手了,心裡再內疚也不要跟她(他)聯絡了,也就是不要打擾了。不管是什麼原因,你在感情上出軌,傷害前任了,那就分道揚鑣吧,互不干擾,彼此都好,心裡內疚了那就默默的祝福吧,但千萬別打擾人家,世上沒有破鏡重圓直說,只有舊傷復發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