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8小時工作制,可是下午下班吃完飯之後每天六點半開始會開一個日工作總結會,時間一小時到三小時不等,有時候七點半還會增加別的會議,之後還會要求你每天下班後上報一些表格,遠遠超過了8小時,這樣合理嗎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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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木子李拍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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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無情雨40981713
8小時工作制通常是指在崗工作,並不意味指工作8小時。另外,不同領域、不同行業、不同單位的具體情況不同,要客觀理性面對。比如,凌晨2點應該是休息時間,這時候整棟樓著火了,你認為是儘快逃離火海,還是繼續睡大覺呢?哈哈道理是一樣的……不同情況,區別對待嘛,不要抱怨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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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A華視野
約定好的不加班,當然是不加班。
但工作中沒有絕對的這種情況,就像你上班不能遲到一樣,偶爾特殊情況我想你也是能理解的。但次數多了的話都會不舒服的,朋友們也應該是這樣認為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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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嘉嘉小生活
其實現在大部分公司都存在加班的現象,要不怎麼會出來“996”的說法呢,而且還有一部分公司加班是沒有加班費的。
對於剛步入職場需要充分提高各方面能力的自己來說,既然不能改變那就放平心態吧。畢竟心態不好加班沒有效率,最後吃虧的還是自己。
當然還要看這份工作喜不喜歡,因為我也換過幾次工作,我的經驗就是不喜歡的工作不加班也是不喜歡,喜歡的工作加班也是一種樂趣。
當然不正常,說好8小時就是8小時,除非超時算加班!現實中確實有很多說好8小時的,卻各種原因增加工作時長。可別把他們慣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