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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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日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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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郭廣吉律師
你這樣問問題,太籠統。
原告未出庭,他是否有委託代理人出庭?
如果有有效的委託代理人出庭,那麼原告是不能算未出庭的。
如果二審作出了判決,並已送達,那麼判決書就是生效的判決書。
即使這個判決書確實存在問題,也需要透過再審程式解決。
在解決之前,判決書都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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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棲公子
一審中,原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可按自動撤訴處理,或者委託訴訟代理人參加也可以,一審一般原告都會到庭,畢竟是自己起訴的。二審中原審原告繫上訴人的,經傳喚無正當事由不到庭,也不委託訴訟代理人參加庭審的,可按撤回上訴處理。
若一審有判決二審原告未出庭按撤回上訴處理,原判決生效。事關自己的權利,能出庭就出庭,不能出庭可委託代理人參加。
一審訴訟,原告不出庭,按撤訴處理。一般不會出判決書。如果被告提出反訴,原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決。
二審的原告是上訴人,上訴人不出庭,按撤訴處理。如果雙方都是上訴人,其中一方不出庭,不影響訴訟,二審一樣可以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