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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買一套房,房本是單獨一箇中年男的名字,但是不確定對方是否結婚或者單身!也不確定房子是婚前買還是婚後買!假設買了過戶到我名下,突然跑出一個女人以夫妻共同財產為名不給我入住!我怎麼辦?法律上我有什麼辦法能保障我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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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水瓶座的斌叔

    在二手房買賣中,為了避免賣方隱瞞婚姻狀況,可以採取三種方法即看戶口本,提供法律文書,查檔驗證。這三種辦法具體說明如下:

    1、看戶口本

    在二手房交易中,哪怕是房產證上共有情況標註為“單獨所有”,賣方也需提供戶口本辦理過戶。房產買賣婚姻狀況證明一般有未婚、已婚、離異、喪偶四種狀況。如果賣方未婚或離異或喪偶,戶口本上婚姻狀況欄會標明“未婚”,“離異”,“喪偶”。

    2、提供法律文書

    如果賣方說離異了,可以要求賣方提供相關法律證明文書。“協議離婚”的需提供離婚證與離婚協議書 ,“訴訟離婚”的需提供離婚判決書與執行通知書

    為了穩妥起見,個人建議通過中介公司進行交易,因為在《存量房買賣合同》中有相關的條款:買賣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合格的過戶、貸款、公證等相關材料及時配合中介方辦理相關手續,否則由該方承擔責任

    所以,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建議通過中介進行房屋的買賣交易,並採用上述三種方法就能有效避免賣方隱瞞婚姻狀況

  • 2 # 西安屈律師

    這個問題其實是不需要預防的。

    ①房子屬於不動產。按照我們國家《物權法》的規定,不動產,我們國家採取的是登記主義制度。也就是說,確立不動產產權的原則是不動產登記,再進一步說,就是房本上登記的是誰原則上這個房子就歸誰所有。發生法律上不動產產權變動的行為總體有三類:一是經過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確認產權歸屬或者徵收,繼承,遺贈,建造等行為取得房屋產權。;二是正常的交易(有權處分)獲得產權;三是善意交易取得產權。你可以參照《物權法》28,29,30,31條的規定。以及《物權法》解釋一第七條的規定。

    ②避免是避免不了的。因為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或者說是否已經結婚屬於個人隱私範疇,作為買受人,你當然無權檢視。但是,你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如果賣方屬於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而又可以隱瞞,對買受人行使對房屋的佔有的,視為違約行為。並在合同中約定相應的違約條款。這樣只能說最大限度的減少你的損失還是不能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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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天星華府售樓部張某某

    其實這個你沒必要擔心。

    如果房產證上只有一個人名字,那就是他單獨所有。 還有他的貸款資料。哪怕房產證只寫他一個人的名字,夫妻雙方的資料銀行都要的,可以查的出他是否是結婚以後買的。如果實在不放心,可以讓中介做個公證或者看他的結婚日期跟購房日期前後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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