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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3101837609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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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wsswanzyr
一)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無子女,如果收養人自願收養查詢不到親生父母的棄嬰、棄童的,不受“無子女才能收養子女”的條件限制;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4)年滿30週歲;
(二)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1)喪失父母的孤兒;
(2)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三)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相差四十週歲以上。
【法律依據】:
《收養法》第四條規定,下列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一)喪失父母的孤兒;
(二)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根據《收養法》規定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無子女;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4.年滿三十週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