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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阿欣愛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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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在南京的徐州人
國家出臺相關檔案,對於公民離開戶籍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對於居住證辦理,是建議公民申請辦理的,因此居住證辦理以後公民可以異地享受相關證件辦理的便利的,滿足條件還是建議辦理的。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一條 為了促進新型城鎮化的健康發展,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蓋,保障公民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第三條 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
這個需要看實際情況,很多時候可以辦也可以不辦,但是我個人認為辦理了好一些。
首先辦理暫住證(臨時居住證)方便當地人口管理,可以更加規範。另外,如果遇到一些特殊情況也可以避免一些麻煩。總之,辦了之後對自己是沒有壞處的,辦證也不需要花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