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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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烏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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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依七媽媽生活錄
法律上規定還在哺乳期的寶寶,父母離婚的時候是判給女方來撫養的。 就算寶寶再大一點的年紀,在他十歲之前,法律法院都是根據孩子的意願, 以及父母雙方的經濟條件,教育程度,對孩子成長,基本上都是會判給女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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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源樂媽媽愛生活
必須爭取撫養權。寶寶在哺乳期,為了他以後的身體健康著想,還是女方撫養比較好。而且哺乳期如果男方執意要離婚,寶寶一般也會判給女方,自己懷胎十月生下的寶寶,還是女方帶對寶寶身體發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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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亢龍有悔44
沒有說法。根據自家的條件,男人的條件以及以後怎樣對孩子的成長教育有利來決定。母親愛孩子是一定的,但不是說一定爭取撫養權就是絕對對孩子好。全國也有無數的打工者孩子滿月了往老人那一扔,兩口子出門打工了。而且可能祖墳冒煙了,能再找到了不待見孩子的男人,但這種好男人不可遇不可求,以後可能問題一大堆。
應該,因為寶寶一週歲離婚撫養權歸屬是女方的,除非有特殊原因。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會判給女方。兩週歲以下的子女,屬於哺乳期內,為保證嬰兒的發育成長,一般應隨母方生活。兩週歲以上的子女,會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