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印刷廠做品管,最近做了一款,內容沒有錯,顏色印錯了,但是經過印刷機長,印刷主管,品質經理確認過後才做的。後來顏色錯誤!責任罰款品管跟機長扣80%責任,印刷主管跟品質經理才扣20%這樣合理嗎?一共扣1920塊錢,品管跟三個印刷各扣385,印刷主管跟經理才扣192!品管工資4500一個月,經理,主管,印刷機長多是上萬塊錢一個月!這樣扣錢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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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S七步升學規劃
我先把你說的幾個人物及罰款情況捋捋:
1. 品管IPQC:你本人,被罰扣款385
2. 品質經理:被罰扣款192
3. 印刷機長:受影響的三人,每人被罰扣款385
4. 印刷主管:被罰扣款192
罰款總計:約1920元
罰款原則:直接員工(包括品管1人、印刷3人)罰款佔比80%;間接員工(品質經理1人、印刷主管1人)罰款佔比20%。問題:是否合理?
我的觀點:罰款基本OK。理由有以下幾點:
1. 罰款佔比80%的主要部分主要由直接導致錯誤發生的人承擔,次要部分由檢查確認的部門主管承擔(因為他們沒發現錯誤)。
生產過程中質量問題,不是檢驗出來的,而是製造出來的。所以以上我認為合理。
2. 罰款不是根據個人收入的高低,而是根據你所承擔的責任是什麼?你知道你的工作職責的質量要求是什麼?你知道這些質量要求的重要性是什麼?如果做錯了的影響是什麼?
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工作內容負責,而不是像個嬰兒一樣什麼事情都等待和依賴你的主管確認。企業裡做事情,每個人都要努力做到:一次就把事情做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