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要辦公司想借你的會計證用一下,我借了以後對你有一定影響,如果以你的名義做假賬,偷稅漏稅,你應該收到牽連。 借用你會計從業資格證的公司,會計工作人員應該有會計證,如果沒有涉嫌違法,《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第3、4條有明確規定:第三條 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中擔任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的人員,以及從事下列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取得會計從業資格: (一)出納; (二)稽核; (三)資本、基金核算; (四)收入、支出、債權債務核算; (五)職工薪酬、成本費用、財務成果核算; (六)財產物資的收發、增減核算; (七)總賬; (八)財務會計報告編制; (九)會計機構內會計檔案管理; (十)其他會計工作。 第四條 單位不得任用(聘用)不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 不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不得從事會計工作,不得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或評審、會計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不得申請取得會計人員榮譽證書。 ------------- 如果我回答對你有幫助,請關注我一下。或有其他問題也可以關注我,給我發私信
別人要辦公司想借你的會計證用一下,我借了以後對你有一定影響,如果以你的名義做假賬,偷稅漏稅,你應該收到牽連。 借用你會計從業資格證的公司,會計工作人員應該有會計證,如果沒有涉嫌違法,《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第3、4條有明確規定:第三條 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中擔任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的人員,以及從事下列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取得會計從業資格: (一)出納; (二)稽核; (三)資本、基金核算; (四)收入、支出、債權債務核算; (五)職工薪酬、成本費用、財務成果核算; (六)財產物資的收發、增減核算; (七)總賬; (八)財務會計報告編制; (九)會計機構內會計檔案管理; (十)其他會計工作。 第四條 單位不得任用(聘用)不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 不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不得從事會計工作,不得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或評審、會計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不得申請取得會計人員榮譽證書。 ------------- 如果我回答對你有幫助,請關注我一下。或有其他問題也可以關注我,給我發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