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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商務新觀察

    現在銀行存款主要分為活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結構性存款、大額存單及同業存單等。您提及的3月21日或是6月21日的這種計息方式,這一般都是指各大商業銀行的活期利息,按照每季度計息,結息日為每季度末的最後一個月的20日或21日計息(第二天到賬)。

    比如說,你在某銀行有一筆10000元的活期儲蓄存款,根據當前的央行基準利率0.35%計算一年下來為35元。但這35元的利息並不是一次性結清的,而是分別在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等結息日合計的利息總計。

    但如果遇到活期利率的中途調整,則採取分段計息的方法,還有就是如果你不提前支取活期利息的話,則相應的本期利息就會形成下一個計息週期內的本金,從而實現“利滾利”的複利。此外,有些銀行對小額活期部分進行管理的收取手續費,需要儲戶去櫃檯辦理取消(每人在一家銀行的主卡)。否則就可能會收取手續費每季度3元。

    銀行之所以要對活期儲蓄存款產品進行按季度結息,這主要是由於活期儲蓄的存款金額是在不斷變化的,而且活期儲蓄利息實在是太低了,因此選擇較長的計息週期比較靈活方便且更精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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