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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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自性本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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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職業操守的小太陽
算是借條。
名稱是欠條或借條,不會影響借貸關係的認定,但是,欠條上必須要有金額,有借款人的簽名、手印等。
而且這種借條的證明力有些弱,極易被對方推翻:
對方可能抗辯說現金未實際交付,或是債務不存在,是虛假訴訟。
所以,你還需要其他證據加強自己的證明力:
1.借錢前取款的證據;2.現金交付時證人的證言(要在開庭前申請證人出庭);3.要交代借款的來龍去脈,以及現場交付的情況,要言之成理,不能出現前後陳述不一致的情況;4.其他可以證明借貸關係成立的其他間接證據。沒在借條上約定還款期限,就是沒有還款期限,可以隨時要求還款,隨時可以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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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馬行空aidlke
借條與欠條不是一回事兒的,借條如果沒有還款日期的話起訴有效期是20年,欠條如果沒有還款日期的話起訴有效期是兩年,內容大概相同但是實質是不同的。
借條一般都會約定借期和利息,並且在借日起開始計算利息以及借期。法律沒有規定欠款的利息,並且欠款雙發不會約定利息支付期限以及違約責任,但欠條上主張利息,那利息的標準也應參照華人民銀行釋出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