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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鐵越李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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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三豐寸草心
少的話,我一般就不要了,就當吸取教訓。以後也別想在我這邊借到錢。不過有個同事向我借了一千,好久了,我就是電話及簡訊向他要,因為那個同事愛吹牛,說話尖酸刻薄。開始還很客氣,後面就不接電話不會資訊了。我最後一個資訊內容是“寫一千我不要了,祝你升官發財”。記得還有個以前的女同事,那是15年前,我那時剛畢業日日光,那女同事開始和我還有點曖昧。後面我離職了去不遠得地方上班,有此她打電話給我借兩百,我問她什麼事(打算關心下,多借點給她),她說她前男朋友來了,沒地方住,我說可以跟我住,她說不方便。我想了很久還是沒借(那時我全部現金一百多)。
別人欠錢不還,是否自己保留有相關的證據,比如欠條、借條等相關借款證明,在有相關的證據前提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但訴訟前提是明確要知道對方的身份資訊,比如身份證號及家庭地址等,可以到被告所在地起訴。如果沒有證據,可以自身收集證據,比如錄音、微信紀錄等等,又要求對方補借條或欠條。如借的金額不多,建議儘量與對方協商還款,因為起訴用時長,如被告所在地太遠,成本或超你出借的成本了。如出借金額太高,建議還是上法院處理。以上希望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