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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離婚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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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幸福一家人140113721
離婚了,前夫叫去他們那過年,拒絕好嗎?
這得具體看是怎麼個情況。如果離婚因其它原因而被動離婚的,比如夫妻關係沒問題,或因婆媳關係不和等其它原因離婚的,離婚後,雙方都尚未再婚,並有意復婚的,尚有去與不去的餘地。
嚴格的說,比須拒絕,不能前去,法定意義上即已離婚,就如同其它路人一樣。不是夫妻的孤男寡女,豈能去一起一同過年呢?毫無道理的事了,從男女授受不親的觀點及道德層面上講,都不可以去的。家人也不會允許的,儘管可能其中有一定的關係糾葛,比如有留給男方的孩子等,如果,雙方有意複合的話,可以透過協商,來逐步結合。
比如,原先因誤會離婚了,現在誤會澄清了。或因婆媳不和,男方是孝子,聽老人的話而離婚的,現在老人已去世了,這樣的事生活中確實有,再復婚的可能性很大。
去年,我的一個親戚離婚了,就是聽別人說妻子在外上班有人了。一氣之下離婚了。結果是一場子虛烏有的誤會,妻子和她堂弟一同上街拉手搭膀,被小人看到了,而謠傳成妻子有人了。雖然,知道是誤會了,但女子很受傷,現在復婚的事,正在管事人的調理中,還未達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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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北方雄獅G
如果都還是單身,無所謂去不去的,都可以,如果都再婚了,這就有點臉皮厚了,是堅決不能做的,為什麼,就不用說了吧,有腦子的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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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做個明媚簡單的女子
個人覺得,不去。
原因有這幾點:
1.既然離婚了,那就是路人了。我覺得,任何時候,女人都該自重。不隨便跟異性同處一室,這是最基本的原則。可以當朋友,因為有孩子這個紐帶,你們也不可能斷了聯絡。如果對方是單身,你也是單身,那麼你見過哪家孤男寡女共處一室?更何況是曾經同床共枕的夫妻兩個共處一室,擦出點火花來算是哪門子事?當然,如果覺得這樣無所謂,那就火花隨便擦。
再說,如果對方已結婚,你去了不覺得尷尬嗎?或者你已結婚,那就更不能去了,你置你的另一半於何地?
2.如果,你們彼此還有感情,個人覺得,可以去吃個飯,但是不必留宿。除非,已經確定了要復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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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觀點致勝
如果你還想復婚可以應邀去前夫家過年,如果根本沒有複合的打算就不要隨便再去招惹他,你去了容易叫前夫誤會,以為你會有復婚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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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明媚71074106
不好,既然已經離婚了,去人家家裡過年,第一需要你沒有物件,對方沒有伴侶,雙方父母都覺得合適,才可以,不然惹得有人不開心,那就犯不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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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去,離婚了,還去前夫那裡過年,這就不是想復婚嘛,離婚了就不要復婚,復婚後,之前的矛盾就會重現,而且還會更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