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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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十而立立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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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樂呵
這要看具體情況了。
若夫妻在婚內領養這孩子時,雙方都辦理了收養手續、都視孩子如己出,且離婚後女方一直在向男方支付孩子的扶養費,那麼,在男方去世後,這孩子的監護權自然就歸女方了(如同婚生子女一樣)。
否則,女方將很難主張這孩子的監護權。
或者,女方也可以主動與孩子解除收養關係,從此與這孩子再無瓜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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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剪荷小姐
按理來說呢,應該是歸前妻的,畢竟是夫妻共同去撫養的,哪怕離婚,有一方不在了,另一方也應該承擔起撫養責任,這是一種責任,既然去撫養了,就應該承擔起該有的責任,不要讓孩子又成為無家可歸的孤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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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3781347549783
應該是的吧。就我說一個現實問題吧,我們那裡,兩夫妻都是二婚。生了一個小孩兒。小孩兒兩歲左右,爸爸得癌症死了。由媽媽撫養。爺爺奶奶有探視權。那小孩兒即然歸你們領養了,我覺得應該和婚生是一樣的吧。你領養他就要對他負責任吧。
這劇情是真夠跌宕起伏的,但小孩確實值得同情;
我個人非法律專業,但於情小孩的撫養權應該歸妻子所有,若妻子單獨撫養困難可申請救助或將小孩送福利院撫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