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李素風
-
2 # 杭州生活記錄
有的,我雖然結婚了,但是我心裡還是存在一個人,她是我大學時期的第一個走入我生活的女生,我喜歡她,後來我們在一起了,可以我沒有好好對她,以至於後來分手。
已經過去很多年了,我還是想念她。結婚意味著成熟,意味著長大和責任,我心裡的這種懷念只是一種記憶,一種單純的記憶,在大腦裡面揮之不去,或許這就是常說的越是得不到就越想要得到。
這種可能性是存在的,並且不少見。
首先婚姻和戀愛本身就是兩回事,婚姻是以組建家庭為目的,以生育遺傳、共同經濟為紐帶的親屬團體關係。它所考慮的問題不僅僅是兩個人之間的好感與否,更多的是雙方的結合是否更有利與後代的發展、經濟上是否更進一步、或者還有其他更便利的考慮。戀愛就相對自由和自我了,喜歡就喜歡,雙方都很努力努力滿足對方,關係也相對單純。
那麼我們可以理解,現實點來說喜歡的人未必條件就適合結婚;另外目前受父母親人干涉影響,而選擇不喜歡的人結婚的也不在少數。
但是既然已經做出選擇,建議把心思用在家庭當中,好好改善你們之間的關係,把心裡那個他永遠放在心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