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lq732
-
2 # 北極星鋼鐵俠
八年前有人保你罰點錢就算了,現在如果有人檢舉你逃避刑法,你說應該追訴你不,如果以盜竊國家礦產資源罪,主動說明態度要好啊。
-
3 # 咪尹藝術
刑事責任不分時間,如果政府想追究隨時有權利追究,根據你的情況已經過了8年肯定是有什麼特別的原因才會出現現在是否追究的問題,建議處理好檢察院關係,應該可以避免
-
4 # 郭廣吉律師
這個問題,要從幾個方面看:
1、當年的非法採礦是否涉嫌了犯罪?
2、如果涉嫌了非法採礦罪,現在有沒有過了追訴時效。
如果當時的採礦行為,觸犯了刑法,應該受到刑罰的懲罰,而且,也沒有過追訴時效,那麼,即使當時受到了行政罰款,現在也應該進行刑事追究。
相反,如果當時的行為達不到非法採礦罪的處罰標準,或者過了刑法規定的追訴時效,自然就不能追究刑事責任了。
-
5 # 人精管理局
己經過了法定追訴時效了,當初交了罰款,案件未能合法移送,那就是不符合立案條件。但是如果相關部門向司法部門移送案件,公安局機關立案後,責任人逃跑不配合調查,還是可以法辦的!
非法採礦罪一般情形處三年以下徒刑,有被壞礦產資源等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根據你說的情況已經過了八年,且交了罰款,不應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