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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51678314231

    如果是有代理商的城市最好不要做了,因為代理商抽成是按原價抽的,相當於你要再堂食的價錢上加價50%也不一定能掙到錢,因為你還要自己做滿減,減錢少了看都沒有人看你的店,不過你要是能做出讓顧客吃了還想吃的東西,那還是可以做的,前期砸一些錢也能做起來。

  • 2 # 金華奮鬥者

    我的建議是不用做,因為現在外賣扣點太高,起早貪黑掙不了多少錢,不做活動,沒有銷量做了活動沒有利潤,還是做點實體店生意比較實在一點,順帶著外賣做作,不做活動,有就做,沒有就算了,現在同行競爭比較大大家都不掙錢的情況下都還有人做,就像賭博一樣,多一個大單就掙一點,一天有很多單是掙不了錢的,忙死忙活的都在幫平臺打工

  • 3 # 無憂型男

    外賣交易應該支付的費用,第一,平臺費,第二,消費者現金使用利息費,第三,配送補貼費。第一和三好理解,第二不好理解。主要是外賣全部都是現金交易,暫時沒有協商價款說法,有的人暫時沒錢,又想消費,必然借款,那麼必然比正常吃飯的人多長生利息開支。你作為受益人,支付利息費是應該的,除非你出借。抵消利息的方法就是約定對使用借款的人有權以低價交易,質量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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