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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踽馬

    如果我還喜歡他,我會和他和好,既然還喜歡,他又正好遞出了還可以再相處一次的機會,沒有理由拒絕。顧慮再次相處依舊相處不好?顧慮他只是正好最近想找個女朋友,覺得你應該可以?顧慮其他更多?這真的沒有必要,不能因為糾結而錯過任何一次想要得到的機會,先抓住機會再說,實在悲劇了也就大不了就再分一次。

    如果我只是曾經很喜歡他,並且當時是我喜歡他更多,但現在對他及那段感情,更多的是不甘心,那在他找我和好的時候,我就會覺得釋然了,不會選擇和好

  • 2 # 嘻小月

    我的觀點是:不會。

    正所謂破鏡不能重圓,即使貼上好了依舊會存在裂痕,同樣,題主也說了,是“曾經很喜歡的前任”,既已是曾經,又何必當斷不斷呢?

    或許,你猶豫不決的只是曾經記憶中的美好,人在不同的階段,三觀是會隨著你的經歷而有所改變的,也許,曾經的你們非常的合拍,但是,此時的你們未必思想觀念還能一致。

    既然這樣,又何必去打破記憶中懵懂時期的美好呢?何不快刀斬亂麻,一起向前,去遇見更好的自己,尋找真正適合自己的另一半呢?

    以上僅代表個人的想法,最後,祝願天下每一顆“蘿蔔”,都能找到真正適合自己的那個“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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