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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林嵐46

    過,必須過下去。既然已經錯了,就錯到底。不然怎麼對得起孩子?既然懷了孩子,就要為孩子負責。不就是捱打嘛,好辦。打個電話叫一幫打手。回來把他修理個夠。看他下次還敢不敢伸手。婚肯定不離。我的孩子得有爸有媽。

  • 2 # Lucky橙c

    這種事說不準的,清官難斷家務事

    打人是不對,但打人肯定是有原因的

    不管是不是孕婦,都不應該動手

    願不願意過下去,問別人也沒用 看自己想法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每個人都會有做錯的時候

  • 3 # 小生談體育

    因為我還沒有結婚了所以沒有遭遇過家暴這種事情。不過如果是我遭遇了家暴,一定會和自己的丈夫離婚的。

    第一就是有第一次就一定會有第二次,我深信這一點,因為男人都是記吃不記打的,如果你輕易的原諒了他,你就會遭遇第二次捱打,第三次捱打,最終的結果都是要離婚的,何必要多捱打這麼多次呢。

    第二就是如果你的丈夫在你懷孕五個月的時候還打你,說明他根本就不愛你,那麼和不愛的人生活在一起還有什麼意思呢,在懷孕五個月還打老婆的人比出軌更可怕。

    第三就是我認為沒有出息的男人才會打老婆,還是懷孕這麼久的。

    懷孕五個月還打老婆的人不離婚等著過年呢?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這幾幅作品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