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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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執業醫師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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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禮儀151
執業醫師就躺槍了 還是助理醫師不能越權開方的 容易出醫療事故 醫院應規定護士站不執行 這樣就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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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白醫生
你好,這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這涉及法律層面和具體工作層面。
在法律層面來說,助理醫師是沒有獨立執業資格的,是可以認為是非法執業的 ,可想而知,一旦出現醫療事故,承擔責任是必須的,當然,需要結合具體情況和醫療事故嚴重程度來判斷自己應當承擔什麼責任和多大責任。
在實際工作中,你一定有一個上級醫師來指導工作。就是說你簽字以後應當上級醫師再籤一個字來確認,你說的沒簽字的情況,如果是上級醫師授意你下的醫囑,應當和你沒有關係,承擔責任的是上級醫師。如果是你自作主張下的醫囑,那承擔責任的就是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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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珍珠奶茶不忘初心
這個問題主要看你是在哪級單位上班了!在鄉鎮衛生院你助理醫師是有處方權的,你是要負責的。如果你是在縣級以上醫院上班,你是沒有處方權的,必須由帶教老師簽字的醫囑才有效的,沒有簽字出問題,你也是要負責的。
執業助理醫師可以在醫師的指導下從事診療,沒有處方權,實際中,助理醫師也不可能時時刻刻在醫師的視線範圍內工作。但是簽名蓋章都是醫師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