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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張莉4623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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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張大富11
贊成。希望國家儘快完善未婚媽媽相關法律法規和福利政策。社會的多元化和對價值觀的包容都將成為社會發展的評價指標之一。未婚先育可能存在負面case,但也可能出現積極意義。女性經濟,人格獨立後,有權利享有生育權,和對生育的選擇權。社會應該做的是對女性生育的保障,對女性正當選擇的尊重,而不是歧視和道德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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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留守達人
未婚未育應該受到法律保護!
現在大城市剩女成災,大機率、大多數會走上未婚先育的道路。她們經濟獨立,人格獨立,到了一定年紀尚未找到如意郎君,會接受人工受孕、借精懷孕等方式生下一個自己的孩子,在父母的幫助下撫養長大,沒有婆媳矛盾,沒有夫妻爭吵,比所謂正常夫妻結婚生子、離婚再婚,不知道要省心多少!
未婚先育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也是體現社會文明進步的標誌。理應受到法律保護,各級相關部門應該給予未婚媽媽產假、孩子落戶、上學等方面,與正常結婚生子同等待遇。
未婚先育不是洪水猛獸,大家以平常心看待就行,不應成為眾人矚目的焦點。合諧的社會,也應該是包容的社會!
現在女性不容易懷孕,所以導致很多男方父母都想先懷孕再結婚,不然結婚了不懷孕更麻煩,做為女性朋友,還是不建議先懷孕再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