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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布先生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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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LJ靜談教育
這個問題得從兩個方面去作答:
從法律上講,沒有規定媳婦有贍養公公婆婆的義務,只有丈夫以及他的兄弟姐妹才有義務對公婆進行贍養,法律沒有強制要求。 喪偶兒媳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 ,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有權繼承公婆的遺產,兒媳無權繼承遺產。但公婆只有一個兒子的,孫子女有贍養爺爺奶奶的法定義務。
從道義上講,尤其是隻有一個兒子的,如果兒子沒了,父母很是傷心,就等於希望都沒有了,還是可以時常看看老人,給老人買一些吃得,穿的;其實物質上的不是很重要,特別是精神上的安慰,經常給老人打打電話慰問慰問,有時間帶上孩子多陪陪老人。
男方死後,女方沒有贍養老公的父母的義務。婚姻法對於雙方父母贍養問題的規定,都是各人贍養各自的父母,另外一方給予協助。男方去世後,婚姻關係就不存在了,所以女方更沒有贍養老公父母的義務了。但是,男方去世時,婚姻關係存在期間的財產,有一半是屬於男方的,這部分財產中就應該有其父母的份額,不能財產你認為是你的,贍養就和你無關。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不過基於感情和道義雖然男方去世了,男方父母又年老了,又沒別的孩子,還是能贍養,儘量贍養吧,至少給孩子做個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