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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林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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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飄雨桐
恩,雖然說男未婚、女未嫁總是有著各種各樣的選擇。但我覺得,既然開始了戀愛——那麼,對這個人自然是認可的、喜歡的。那麼,為什麼要做出背叛的事情?如果,不喜歡了,可以乾脆的提出分手。何必劈腿,那就是對感情的不忠、對對方的漠視。
當然,後來還是複合了。這代表什麼呢?證明,你們兩個人還是有著較深的情感。他呢,花叢中走了一圈。這才發現,這世上還是你最好。
如果,複合之後他對你是一心一意的那還不錯。但如果,複合之後他還是身在曹營心在漢的話。你記得,這才是標準的“一次不忠百次不用”。分手,也不值得任何留戀。他已經是習慣性劈腿,你不過是他的選擇之一。上次是A和B,這次是C和B。你,永遠是傻傻的B。誰知道,將來還有誰?
人呢,要學會在該抽身的時候離開、這叫及時止損。
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唄,出軌和家暴一樣,有一就有二,何況還是在戀愛階段就出軌,這個男方的道德感真的不強。而且這麼容易被原諒,他都出軌了,回頭還能被接受,雖然男方表層次會心理愧疚,但他內心深處會輕視女方,而且覺得就算以後再出軌也會被原諒,無形中放縱了他,婚後出軌機率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