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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陽羨風公子

    戀愛,應該心有靈犀,你情我願的美好感覺!

    如果因為某些小誤會,完全可以透過解釋與未來的表現去證明,去和解,去挽救的。

    《孝經·開宗明義章》這樣說: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

    就是說,我們的身體來自父母,不能輕易損毀,這也是一種孝。

    如果一種真心實意的感情,不被對方珍惜,又何必作踐自己?即使用犧牲生命去換去,但未來卻在彼此的心裡留下陰影,像插入了一根刺,還能幸福嗎?

    如果真是自己的錯,對方非常優秀,值得你去冒險的,可以去嘗試一次。卻不要一而再再而三。就像一個小孩說狼來了狼來了,一樣,說的次數多了,就沒人相信了。

    但如果對方還真心愛你,那她(他)又怎麼捨得讓你去冒險,又怎麼捨得讓你用犧牲來追求呢??

    人都犧牲了,除了證明了你的真心,但更大的是給對方帶來傷害,讓她的心靈永遠不能安靜。每每想到愛情,就會感覺恐怖。因為,這不是敵我矛盾,非要用生命為代價。

    愛情,不應該是強扭的瓜,應該學會彼此尊重,更要學會自重!一個輕易就去犧牲的人,怎麼會讓人有安全感??

    個人不建議用犧牲這種方式解決情感問題,強扭的瓜不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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