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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浮世靜塵

    正確的幸福觀是什麼,我感到:

    一是知足為樂。

    “事到知足心常愜,人到無求品自高”。不管在哪個單位、哪個崗位工作,始終保持平常、平靜、平和的心態,樂觀對待職務晉升,工作上始終如一,生活上嚴格要求。俗話說,官大官小沒完沒了,錢多錢少都是煩惱。我們只有定準人生座標,才能學會知足常樂。

    二是以苦為樂。

    鄭板橋有句名言:“吃虧是福”,我看吃苦也是福。外國有句名言:老年人吃苦是不幸的,年輕人不吃苦同樣是不幸的。職場常與艱苦的環境、艱鉅的任務、艱難的生活相伴,與一般的崗位相比,付出的艱辛多,承受壓力大,但苦中有作為,苦中有收穫,苦中有價值。

    三是助人為樂。

    別人有困難時幫一把,多做些雪中送炭的事,做了好事,心裡上會覺得自在、坦然、享受。在職場中,大家生活中的關心關懷,工作中的大力支援,迷茫時的及時提醒,也是助人為樂。很多同志也有這樣的體會,他人快樂,我也快樂。

    四是廉潔為樂。

    大量的事實告訴我們,“失去自由最痛苦”、“執行紀律最幸福”、“遵守國法最安全”。能做到“四樂”的同志,我感到幸福指數就高。

  • 2 # 萍從你的全世界路過

    幸福是懷有一顆感恩的心;擁有一個健康的身體;有一幫值得信賴的朋友;有一個和睦的家庭和一個充滿希望的明天。幸福就是做自己喜歡做的事,

    有一個懂你的人在身邊陪伴著你!

  • 3 # 復旦大學徐靜波

    對這一問題的回答,或許每個人都會不一樣。當然也有比較相近的,這就是所謂彼此間的三觀比較相同。

    曾經出版了影響頗大的《往事並不如煙》一書的章詒和曾說,人活著的最大樂趣就是:“有事可做,有飯可吃,還有幾個朋友。事,是有意義又有興趣的事。飯,是好吃的家常飯。友,是過心的朋友。” 這幾句話可謂深得吾意。我對人生幸福的理解差不多也是這樣。

    再展開一下說,幸福的人生,其前提就是一定要過得充實。這裡的充實包含著兩個內容,一個是你一定要做事,做事的意義在於兩個,一個有益於別人和社會,另一個是自己獲得經濟收入和內心的愉悅,這也就是章詒和說的“有意義又有興趣的事”。青少年時代的學習也是做事,雖然對別人未必有益,但對於自己今後的人生(其實對於當時的人生也一樣)絕對是有裨益的,學習可以使自己獲得許多知識或者技能,同時提升自己的品位(不是“品味”,品味一般是動詞)。雖然需要付出努力,但努力之後會有很大的獲得感,能夠獲得求知慾的滿足,這樣的幸福和快樂是比較雋永的,不會瞬息消失。長大以後在社會上做事也一樣,有意義的事(無論高下、無論大小),一定是對別人和社會有益的,當你感到自己做的事情對別人和社會是有益的時候,也會有一種幸福感。但章詒和同時又說了,“是有意義又有興趣的事”,只有做有興趣的事,才會進一步讓我們感到快樂和幸福。那麼怎麼才能讓自己感到有興趣呢?那就是你選擇做事的能力了。比如說你喜歡音樂(器樂或聲樂),或者是書法繪畫,或者舞蹈電影,科研開發,或者是從政經商等等,首先是有沒有能力做這樣的事。能力分為先天的潛能、稟賦和後天習得的兩大部分,後天的習得是我們透過努力可以逐漸培育起來的,潛能和稟賦也是需要開掘(家長、老師和自己等一起來開掘)的。因此年輕時候的學習就很重要。你有了做事的能力,才會具有選擇做事的能力。人生充實的另一個內涵就是使自己的一些物質慾望和精神慾望獲得滿足。比如受好的教育、有還可以的住宅、具有一定品質的生活(比如好吃的家常飯等等),有比較充裕的假期可以出去旅行,經常可以去博物館美術館以及聽聽音樂會等等。再往上,可以力所能及地幫助別人,幫助家人、友人乃至社會上需要幫助的別人,你內心也會因此而感到幸福和快樂。也就是說,適當的積德行善。但完全不必做一個苦行僧。你如果是這樣的一個人,身邊一定不乏朋友,或許還會有幾個志同道合、可以交心的莫逆之交,那就很棒啦。至於你想走一般的人生歷程,比如戀愛、結婚、生子,擁有家庭生活,這樣,幸福的生活或許會更穩固,也會感受到更多的人生幸福。當然,這都是因人而異,或許這並不是幸福人生的必備條件。

    再簡單的歸納一下,就是幸福的人生,是以自己的努力走完充實而快樂的人生歷程,在自己的物質和精神兩方面的慾望獲得滿足的同時,也能為這個社會、國家甚至人類做出一點有益的事。當然,健康是一個極為重要的前提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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