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題目於我不合適,那“熬”字我堅決不幹,人的一輩子短短數十年,若不能舒心,何必強求?
第一,我做媳婦絕不熬,與公婆和平共處,保持距離以禮相待,與丈夫和則過不和則分,不委屈自己。
第二,我生的獨生女兒,當不了婆婆。
第三,假設當婆婆,原則是必不為難別人,也絕不為難自己。
(1)分開住住近點,過自己的,不瞎參合。
(2)有條件的幫幫,沒條件的各自安好。
(3)自己財產保證自己享受為前提,房子可以給一套,其他的按正常人情往來,絕不大包大攬,花不完死了再給。
(4)對姓氏不執著,愛姓誰姓誰;誰幹家務是他們自己的事,願打願挨,我樂意幹不抱怨,不樂意走遠點;帶孩子?身體行就幫幫忙,身體不行就補貼點錢讓他們找保姆;
(5)跟媳婦合得來多聊聊,可以一起旅遊,合不來就禮貌往來,各玩各的,彼此按自己的方式生活。
(6)我會準備自己的養老錢和養老生活,絕不會五六十就急吼吼要兒女贍養,我有還不錯的養老金,還有點房子租金,走得動走遠點逛逛遊遊,吃得動想吃啥吃啥,努力享受生活,等到走不動了請個保姆照料,再不行了去養老院。兒女有實力就錦上添花,沒實力盡盡心就行,常來看看就好,不必強求。
這題目於我不合適,那“熬”字我堅決不幹,人的一輩子短短數十年,若不能舒心,何必強求?
第一,我做媳婦絕不熬,與公婆和平共處,保持距離以禮相待,與丈夫和則過不和則分,不委屈自己。
第二,我生的獨生女兒,當不了婆婆。
第三,假設當婆婆,原則是必不為難別人,也絕不為難自己。
(1)分開住住近點,過自己的,不瞎參合。
(2)有條件的幫幫,沒條件的各自安好。
(3)自己財產保證自己享受為前提,房子可以給一套,其他的按正常人情往來,絕不大包大攬,花不完死了再給。
(4)對姓氏不執著,愛姓誰姓誰;誰幹家務是他們自己的事,願打願挨,我樂意幹不抱怨,不樂意走遠點;帶孩子?身體行就幫幫忙,身體不行就補貼點錢讓他們找保姆;
(5)跟媳婦合得來多聊聊,可以一起旅遊,合不來就禮貌往來,各玩各的,彼此按自己的方式生活。
(6)我會準備自己的養老錢和養老生活,絕不會五六十就急吼吼要兒女贍養,我有還不錯的養老金,還有點房子租金,走得動走遠點逛逛遊遊,吃得動想吃啥吃啥,努力享受生活,等到走不動了請個保姆照料,再不行了去養老院。兒女有實力就錦上添花,沒實力盡盡心就行,常來看看就好,不必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