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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鄧子音樂坊

    不需要父母還!

    因為,《民法通則》第11條第1款規定,年滿18歲的成年人屬於行為能力責任人,對自己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和相應後果,父母沒有義務替成年子女償還債務!

  • 2 # Kk紅玫瑰

    你看債主找不找你,要是你欠銀行的錢了,別說爸媽了,可能全家都被追債!

    有這種想法真是天真了,你不還錢,債主肯定要找你最親的人去還,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的事!

  • 3 # 愛唱DJ任如意

    這是一直以來壞習慣

    成年做事都得有自己承擔

    沒有能力也要想辦法

    在國外15歲就開始獨立

    國內養到結婚生子還在管

    過多的寵愛

    只能讓他們成長過慢

    總是依賴父母

    父母那麼大年紀有啥能力

    自己不花省吃儉用給你

    你天天吃著玩著待著

    誰也不能陪誰一輩子

    一切都得靠自己

    希望這樣的成年人能減少一些

  • 4 # 楊呂呂律師

    根據中國《民法總則》等之規定,成年人除患有精神疾病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與父母或他人無關,父母無需為其債務承擔還款責任!如患有精神疾病,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對外欠款的效力不定,父母也不當然為其承擔責任,子債父償不一定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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