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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孟珍

    做為一個人,生與死各有其公和私兩重意思。公,是為人類的意義,為社會的意義,為他人的意義,為天地自然的意義。私,只是為自己的意義,這包括家和家族的意義。而這個自己或許是那個永恆不滅的能量體(如果可能的話)。

    人的生,於公來說,其意義就在於,佔一個位置,填一個空缺,助人類完成進化過程,使天地自然因自己的存在而自然的執行。於私來說,完成人生旅途,享受人生過程,完成家族的延續。如果這個人的靈體不滅的話,就是透過這一生來達到預設的目標,比如說——聚積能量。

    人的死當然也是有意義的,當完成人生目標後,或者是當人生的組成部分人的肉體老化,沒有了生的價值,不適宜再生活在世上的時候。適時地撤離,以便讓出位置,讓其他人繼續去做那些有意義的工作。也或許是為自己的另一次人生創造條件。

    至於人為什麼活著,那就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事兒了。有的說是為了享福,有的說是為了受罪,有的說是為了還債,有的說是為了索取,有的說是為了體驗,有的說是為了欣賞,還有的說是為了品嚐。我們村的一個老人說,“他不死,我不活著”。乍一聽很土,細思量很有道理。很多人活著根本不為什麼,只是因為沒死。大多數的人活著都是被動的,沒有為什麼。只有一些大智慧的修行者,或許才知道自己活著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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