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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木子李在美國

    1. 在送交入籍美國申請時已年滿十八歲2. 取得綠卡資格已滿五年(美國公民配偶綠卡則要求滿三年)3. 在遞交申請書之前在美國持續居住至少五年,且五年內至少一半時間(30個月)身在美國(physical presence)4. 申請人必須在其送交入籍美國申請書的州內居住至少三個月5. 從遞交申請書到正式入籍美國這段時間內必須持續居住在美國6. 具有良好的品德並服從美國憲法原則7. 具有美國曆史及政府的基本常識(但若有精神或身體上的疾病則不強求)8. 具有講、讀、寫英語的能力。(三種豁免情況:1. 55歲以上並持有綠卡15年;2. 50歲以上並持有綠卡20年;3. 有精神或身體上的疾病)

    (注:持續居住 Continuous Residence 的定義為未離開美國超過六個月以上,否則須重新計算起)

    大多數人申請的問題應該都在「連續居住」的計算,尤其如果中間曾經回國一段時間的話,可能更添複雜性。這邊舉一個上的例子。(不過每個人的狀況皆不同,務必謹慎細算,必要的話請諮詢律師。)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有人說學校不應該給孩子佈置家庭作業,應該讓孩子輕裝上陣、輕鬆回家,這樣同時可以減輕父母和老師的壓力,你有什麼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