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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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音樂娛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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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寧格格
如果是我,短時間內丟掉的,我一定會火速下樓,努力找到它,撿回家。
因為既然已經發現後悔了,那這個玩具一定不僅僅是一個玩具,是有感情融入的,或許是一段回憶、一種寄託、一個嚮往,即便是再買回來一個一模一樣的,那其意義也就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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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文蠻不講禮
既然後悔了,那肯定是要二選一了。
首先肯定是撿回來的可行性,能否撿回來,撿回來後是不是壞了,是否還存在使用價格或者紀念價值。如果都不存在了,那麼就再買一個。
再買一個就要考慮了,不管你是否在意錢,你都會考量再買一個的必要性。
這不是衝動消費,會有個思考過程,哪怕最終決定再買一個。
所題所問的,當然是撿回來,為什麼呢?
當然未必是能撿回來的,就像感情一樣,失去了就是失去了,後悔了也沒有用。
而且感情這東西,不是可以替代的,買回一個一模一樣的都好,但是之前投入的感情已經隨那玩具走遠了。
所以我們要珍惜當下的一切,別總是等到後悔了才想起來要去找尋,有些東西,失去了,就再也找不回來。
就像有些人離開了,就再也遇不見了,
擁有的時候,就好好珍惜吧,只要自己盡力去珍惜就足夠了。
其實很多東西的失去,都是因為自己的不珍惜,就像星爺電影裡所說的“曾經有一份真誠的愛情擺在我的面前,但是我沒有珍惜。等到了失去的時候才後悔莫及,塵世間最痛苦的事莫過於此。如果上天可以給我一個機會再來一次的話,我會對你說三個字‘我愛你’。如果非要把這份愛加上一個期限,我希望是一萬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