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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熱點看點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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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原味天然呆呆
支援,媽媽找第二春
隨著社會的進步,古代傳統的婚姻觀在逐漸變化,從古時候一夫多妻制度,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到新中國成立時候,夫妻一對一,彼此忠貞的關係,以及到現在,新型婚姻觀興起,自由戀愛,婚姻自由、離婚也自由等態度。婚姻觀念也在發生變化,離婚不可怕,二婚也不可怕。
第一點,結婚就是吃虧。
傅首爾說過:結婚一定要跟自己喜歡的人結婚,婚姻就是會吃虧,越長久,吃的虧就越多,你和一個自己喜歡的人結婚,你吃的虧才能想的開,這跟我們女生買衣服是一個道理,你在店裡買衣服,碰到自己喜歡的衣服,哪怕有點線頭或掉了鈕釦 ,你都會忍受,你會經常長久的去穿它,但你不喜歡它,哪怕有一點瑕疵,你都接受不了,你不會去購買它,或者購買之後,會很快的扔掉它。
第二點,在婚姻裡,是互為服務的關係。
婚姻就像一間餐廳,只有二個服務員,我們坐在一起相互服務,你不能一個人坐在那裡大吃大喝,一個人使喚另一個。在婚姻裡,我們不能把別人對你的好,當作是理所當然。,我們應當有所回報,他對你好,你就要對他更好,你不對他好,他就會對別人好。
離婚了,在之前的婚姻中,二個人都是受害者,但之後的婚姻中,要學會更好的相濡以沫。
二春不可怕,可怕的是,隨便的下嫁。只要媽媽過的幸福,過的開心,也是我們最大的心願!
支援媽媽二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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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白霧濛濛
爸媽離婚了,應該支援媽媽找第二春。
爸媽離婚了,婚姻裡沒有得到想要的幸福與快樂,才會離婚。
婚姻傷痕累累,矛盾叢生,也是被逼無奈才選擇了離婚。
做為你的媽媽,孤孤單單的一個人,沒有愛情,心裡很苦很累。
體諒你的媽媽,如果不是感情破裂了,誰會選擇離婚。
二:做為子女,支援媽媽找到幸福。
第一段婚姻不幸福,你希望你的媽媽孤獨終老嗎?
子女的愛代替不了媽媽的愛情,不如有個陪伴她,疼愛她的老伴,媽媽遇到愛情,找到第二春,媽媽會更幸福,也會更快樂!
做為子女,看到媽媽幸福快樂,你也會更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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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不知中不覺悟
離婚人士,代表單身!單身的人有權利追求她自己的幸福!
記得聽過一句話,陪你到老的不會是最愛你的父母,也不會是你最愛的兒女,而是你的愛人!所以也叫終身伴侶!
作為兒女,其實是無權干涉父母私人感情問題的!但兒女的意見,在很多父母心裡確實很重要!因為孩子們的不同意,遇見對的人也不敢光明正大的追求,至使錯過可以陪伴自己到老的人,心裡的難過以及遺憾又不想讓孩子知道,憋在心裡,久憋成病,你不覺得這樣的老人很可悲可憐嗎!?
如果我是你,我想我會支援的!只要媽媽遇見的那個人品行和品性都好,無不良嗜好!如果他們真的能相互取暖,一起白頭到老,我想我會真心祝福他們,並願意好好孝順他們!
願天下父母都有快樂安康的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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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古文事
父母離婚了,該不該支援媽媽找第二春?
近年來中國離婚率越來越高,也就意味著二婚也會逐漸出現在人們的新觀念中。在討論作者發出的問題前,小編想先分享分享關於我爺爺第二春的真實故事。哦聽我爸爸說奶奶很早就去世了,甚至連我爸爸都不記得奶奶的模樣,因為奶奶去世時,爸爸也才八歲不到。爺爺就這樣帶大了他們三兄弟三姐妹,說起來那個年代,帶著六個孩子,爺爺也是挺艱難的,在現代應該叫做超級超級奶爸吧!在我上五年級的時候,爺爺認識了一個北方阿姨,這個北方的阿姨對我們真的很好,經常做一些手工的衣服,襪子鞋子帽子,有一件純手工織成的冬天穿的背心,我到現在還保留著有十多年了。感覺爺爺的第二春就是我的奶奶,可最後他還只是阿姨。現實中的生活,哪有電視劇裡演的那麼好?爺爺的第二春大伯和兩個大姑都覺得她只是圖爺爺的錢。後來久而久之,大家也就鬧得不開心了,阿姨也只好離開我們家了。再後來,就沒有再後來了。對於爺爺的第二春,到底是不是圖錢?我也不好妄加判斷。無論如何我都能從中感受到一點傳統思想。在以前第二春可能會被別人唾棄,成為別人嚼舌根子的理由。我現在就不一樣了,只要二婚的家庭生活美滿幸福,那也會得到很多人的祝福。父母離婚了以後,有一方是撫養子女的,我認為都是比較辛苦的。如果父母真的迎來了第二次春天,就真的真的沒有必要讓自己成為父母追求幸福的絆腳石。以上就是我的一點個人見解,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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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娛樂彩bb
支援。
爸媽在一起不適合,離婚了,也應當是好事來的吧!與其在一起不開心,分開後會活得更好的。
作為父母的孩子,我是贊成爸爸媽媽都二婚的。只要他她們都幸福了,我也全跟著幸福的。
媽媽,在我懂事的時候起,就覺得媽媽活得累。要上班,要做飯,要做家務,有時候爺爺奶奶過來了,還有低聲下氣的。爸爸幾乎沒做過家務、做過飯什麼的,也幾乎沒陪我的。一切都是媽媽一個人在做,但是,可能因為媽媽太善良了,經常會讓爺爺奶奶姑姑說不好聽的話。媽媽的苦的累,我一直看在眼裡。如果爸爸幫一下媽媽就好了,但爸爸完全遺傳了爺爺奶奶的性格。
所以說,媽媽離婚了,反而我覺得媽媽很勇敢。媽媽,希望你也能找到一個愛你疼你保護你的男人。您值得擁有更好的生活。
現在,媽媽每週過來陪我一天,暑假寒假都是跟著媽媽過的。
媽媽,我愛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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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國富民強家家樂
我個人認為你父母離婚啦,該不該支援母親找第二春,如果你父母沒有失去感情,只因絆嘴而離婚,仍然有同歸於好的希望;如果你父母因謀種問題實在是不能同歸於好,也隨你母的便,請你不要插手你母再找二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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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情感驛站鈑金專家
你媽媽該不該找第二春,應該看看你爸爸找沒有找第二春,如果你爸爸沒有找第二春,說明你爸爸和媽媽還有複合的希望,就是暫時別讓媽媽找了,應該撮合父母復婚。如果你爸爸都有新老伴了,就應該支援媽媽也找個新老伴,畢竟復婚失去了希望,你媽媽有了伴不寂寞,彼此有個照應,就會減少對你的依賴,對你來說是件好事,應該全力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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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麻辣教師649
應該!追求愛情愛情不僅僅是年輕人,老年人也有追求愛情,追求幸福的權力。應該鼓勵他們。作為後輩的年輕人一定要理解這一點,尤其是農村的年輕人,千萬不要粗暴干涉他們,因為,這是在扼殺人性,也是諸多悲劇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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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血鎖六界
父母第二春的問題
很多人的父母因為種種原因分開,追求第二春不是什新鮮事,很多子女會介入父母第二春問題,當然大部人介入是因為反對,之所反對是因為不習慣。
正所謂習慣成自然,突然之間有個陌生人,進入自己的生活,還是自己長輩的身份,很多做子女是很不習慣的。
其實父母的第二春,屬於他們自己的世界,自己的未來,反正當父母一般都是成年人,找第二春更是成年人,自己完全是可以負得責任的,子女只要不干涉,就可以了,自己過自己的。
很多子女總是想獨立,可問題是父母總干涉自己的自由,找一個老伴,那自己就自由,當然是老人家,自己願意,如果老人家不願意,自己不是白忙活了嗎?而且還容易被怨,乾脆讓老人家自己選,他自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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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有具體講明爸爸媽媽離婚的原因,也沒有講明他們之間目前的狀態,所以不好武斷表示支援和反對。
但是現代史上有一段支援母親再婚的佳話。那就是著名的現代詩人徐志摩的兒子,徐積鍇支援母親改嫁的感人故事。
張幼儀,是典型的中國傳統女性的代表,她自從嫁給徐志摩之後,不管作為妻子,還是作為兒媳,都做到了完美,但最後換來的卻是徐志摩的無情拋棄。
徐志摩是一位偉大的詩人,也是一位極其浪漫的詩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釀成了徐、張二人的婚姻悲劇。徐志摩先追求民囯才女林微因不成,後又追求當時有夫之婦名媛陸小曼,並且如願以償。後來徐志摩墜機身亡……
張幼儀離婚後心情悲痛,她輾轉德國各地,邊工作邊學習,收拾著破碎的心。
“母職已盡,母心宜慰,誰慰母氏?誰伴母氏?母如得人,兒請父事。”特別感人,傳為佳話!
講這個故事,希望你從中得到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