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大球的暴力互毆事件層出不窮,可除了足協罰款停賽外,從沒聽說過受到法律訴訟。那麼兩隊積怨已久就可以在場上拳腳相向,且不用擔心國家法律的制裁,這又給這些運動員實施報復的底氣,反正就是罰款而已,差那點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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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籃協形象氣質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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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家有元寶小哥哥
競技層面的鬥毆和報復都是在賽場上這個特殊的地方,除非司法方面特殊的干預,一般不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時賽場上的鬥毆和報復一般都沒有械鬥,所以一般情況下不會出現死亡的情況,故最後結果由該類賽事的主管上級進行干預和判決即可。當然,如果性質特別惡劣的情況,任何人都逃避不了法律的制裁和訴訟。
競技體育一向都帶有“暴力”特性,尤其是拳擊、橄欖球、棒球、冰球、足球、籃球這些運動專案,在比賽中或比賽前後發生的體育暴力事件層出不窮。目前,中國足、籃、排球場上暴力現象也不斷髮生,應當引起重視。
國內外學者對球場暴力有很多不同的定義,在此不再一一敘述,本文所指的球場暴力包括賽場上運動員之間惡意傷害,運動員對裁判員的傷害以及賽場上觀眾實施的暴力。因此,既包括運動員暴力(在比賽中,運動員有目的、有意圖傷害或試圖傷害他人身心及破壞財物的暴力行為。)也包括球場觀眾暴力(由正在觀看比賽的觀眾場內實施的,以毆打、侮辱、破壞或者其他手段對受害人造成身體、精神或者財產上的損害,妨礙賽事的組織管理與正常進行,並造成一定後果的行為。),是針對比賽中、賽場內發生的暴力行為進行立法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