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伐、討,各有所用,主要因為針對物件不同,所以使用的字也會不同。這種情況用舉例說明的方法會比較易懂。比如說:
隋煬帝三徵高句麗
伐無道、誅暴秦
十八路諸侯討董卓
這三個就是歷史上非常典型的“徵”、“伐”、“討”的案例。如果我們把這三個字隨意調換,就會發現似乎不太通順。你說隋煬帝三伐,或者是三討高句麗,都說不過去。那如果說18路諸侯伐董卓也說不過去。所以說徵、討、伐的使用主要得分攻打的物件。
徵:一般是指徵服的意思,以強勢征服比自己弱勢,或者是水平差不多的,並且對方有沒有什麼明顯過錯的,自己只能以強勢去打,用徵。總之,不聽我的話,或者看你不爽而打你,就用“徵”字。
總之,大部分情況是這樣,但不排除個別例外。
徵、伐、討,各有所用,主要因為針對物件不同,所以使用的字也會不同。這種情況用舉例說明的方法會比較易懂。比如說:
隋煬帝三徵高句麗
伐無道、誅暴秦
十八路諸侯討董卓
這三個就是歷史上非常典型的“徵”、“伐”、“討”的案例。如果我們把這三個字隨意調換,就會發現似乎不太通順。你說隋煬帝三伐,或者是三討高句麗,都說不過去。那如果說18路諸侯伐董卓也說不過去。所以說徵、討、伐的使用主要得分攻打的物件。
徵:一般是指徵服的意思,以強勢征服比自己弱勢,或者是水平差不多的,並且對方有沒有什麼明顯過錯的,自己只能以強勢去打,用徵。總之,不聽我的話,或者看你不爽而打你,就用“徵”字。
伐:則是以弱勢對壘強勢,亦或者以非政府武裝反抗政府。合法政府即使是兵力劣勢,但始終在“理”字上佔絕對優勢,這種情況一般都會找出對方的錯誤或者罪行為藉口,是為伐,以下攻上。討:一般不分實力懸殊,而是“討”的物件在道德方面是絕對的弱勢,而進攻方擁有絕對的道德制高點,這種情況下,是為討。總之,大部分情況是這樣,但不排除個別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