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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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泥嚎肖申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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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噠噠小馬達
簡單分享幾點:
1,要說不討厭吧,我的自我理解就是在沒有充分了解一個人或者一件事的情況下不要輕易發表言論。眼見不一定為實耳聽也不一定為虛,不要輕易下結論,任何不當的評價都是對別人的傷害。這個應該是用來自我約束的,不是用來約束別人的。
2,在一定程度上也不是完全贊同,但是談不上討厭。首先,對自己說,對一個人一件事做出評價,本來就是自己的權利,當然也不能要求自己評價的一定就是客觀的,或多或少都會帶點自己的主觀色彩。其次,什麼時候才能知道自己知道的是全貌,完全瞭解了一個人,一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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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佛系公務員
你不想評價就不要評價唄。講這麼一句是顯擺自己有文化?還是顯得自己與眾不同,把別人襯托的low?人都有發表自己意見的權利,一件事情你真的所有的隱情都能清清楚楚??發表自己的意見不傷害別人就行。沒必要把自己擺在一個高度,做作。
首先不討厭,“不知全貌,不予置評”就是指你不清楚一件事的來龍去脈,不能隨便評議。這個觀點是正確的,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是反著來的,聽聞一點風吹草動,就以為明白所以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