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應當設定複式賬或簡易賬。
(1)從事生產、經營並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個體工商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設定複式賬:
①註冊資金在20萬元以上的。
②銷售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或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營業)額在40000元以上;從事貨物生產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60000元以上;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80000元以上的。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個體工商戶,應當設定簡易賬,並積極創造條件設定複式賬:
①註冊資金在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
②銷售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或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營業)額在15000元至40000元;從事貨物生產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30000元至60000元;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達不到上述建賬標準的個體工商戶,經縣以上稅務機關批准,可按照稅收徵管法的規定,建立收支憑證貼上簿、進貨銷貨登記簿或者使用稅控裝置。
具體單據還是應該取得正式發票。
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應當設定複式賬或簡易賬。
(1)從事生產、經營並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個體工商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設定複式賬:
①註冊資金在20萬元以上的。
②銷售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或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營業)額在40000元以上;從事貨物生產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60000元以上;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80000元以上的。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個體工商戶,應當設定簡易賬,並積極創造條件設定複式賬:
①註冊資金在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
②銷售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或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營業)額在15000元至40000元;從事貨物生產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30000元至60000元;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達不到上述建賬標準的個體工商戶,經縣以上稅務機關批准,可按照稅收徵管法的規定,建立收支憑證貼上簿、進貨銷貨登記簿或者使用稅控裝置。
具體單據還是應該取得正式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