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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筆哥墨舞

    作為以前曾是一名酒店客戶經理的我,最有資格回答這個問題了。

    如果換成14年2月Dongguan未掃黃以前,在酒店沐足店裡消費428元錢那肯定是不正規了,因為以前沐足城裡面多少都會帶有一些“特殊服務”,但是後來也就是14年以後這種情況基本上不存在了。

    首先,政府公安機關嚴厲打擊涉黃涉毒場所,各沐足場所裝修按要求都做了特別的處理,各個房間安裝了透視鏡(在房間外面可以看到房內的一切活動),沐足房間的門不能上鎖(其實根本就沒有安裝鎖),即營業的時候裡面不能有反鎖行為。且場所裡面不停的有部長來回巡視,目的就是為了杜絕黃賭毒。

    除了以上,公安機關還會隔三差五的過來檢查或者透過著便衣來明察暗訪。所以以前在東莞有明裡暗裡的沐足涉黃場所基本上已經銷聲匿跡了。

    那麼你老公為啥洗個腳都花了四百多塊呢?個人理解的原因是他洗了沐浴城裡面的某些套餐服務(不同的套餐價位不一樣),因為套餐比普通洗腳要貴點。另外還可能加了鍾(所謂加鍾就是洗了幾個小時的意思),最少加了兩個鍾。

    綜上,你老公花了428元這個價位來判定跟洗腳正不正規顯然沒有多大的關係,根據我的判斷應該是洗了貴的套餐,順便加了鍾。

    以上就是我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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