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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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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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指鹿不為馬
同意加班不加錢的企業文化,當然是值得幹的企業,有前途的企業,而且是加班幹值得幹的事,不是那種打掃衛生迎接創衛檢查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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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踩著七彩祥雲的孫悟空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該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這是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的義務,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加班工作的應當補休,不能補休的,則應支付工資的百分之兩百的工資報酬,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則應支付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不安排補休,如果既不安排補休,也不發放加班費,則是違法行為。
你好:謝謝被邀!關於這個問題,要視情況而論。第一:停電,原材料供應不上、機器維修等不可抗拒原因,企業或公司會作出放假的相應調整@到了月底,要提高產量一般都會安排加班、而且是不計加班費的$就這一措施,還是會得員工理解和支援。第二:情況應該是私企稍為顯多,那就是加班不加薪、老闆只認死工資。而恰恰這種人不暖心的作法,“它”的員工一般是不會待太久。
一個企業要生存及發展,“它們”普遍會對新來員工進行崗前培訓及思想灌輸教育。要讓員工明白了企業的發展與規劃,是和自己息息相關、個人有了主人翁精神,大家才會團結一心共同攜手共築企業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