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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豆媽育兒小記

    篩查時間

    1. 初步篩查過程( 初篩):即新生兒生後3-5天住院期間的聽力篩查。

    2. 第2次篩查過程( 復篩):即出生42天內的嬰兒初篩沒“透過”;或初篩“可疑”;甚至初篩已經“ 透過”,但屬於聽力損失高危兒如重症監護病房患兒,需要進行聽力復篩。

    篩查物件

    新生兒聽力篩查物件主要有2種,一是所有出生的正常新生兒;二是對具有聽力障礙高危因素新生兒。

    聽力障礙高危因素:

    1.在新生兒重症監護室48小時及以上者;

    2. 早產(小於26周),或出生體重低於1500克;

    3.高膽紅素血癥;

    4.有感音神經性和( 或)傳導性聽力損失相關綜合徵的症狀或體徵者;

    5.有兒童期永久性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失的家族史者;

    6.顱面部畸形,包括小耳症,外耳道畸形,顎裂等;

    7.孕母宮內感染,如鉅細胞病毒、皰疹、毒漿體原蟲病等。

    8.母親孕期曾使用過耳毒性藥物;

    9.出生時有缺氧窒息史,Apgar 0-4分/1min 或 0-6分/5min;

    10.機械通氣5天以上;

    11.細菌性腦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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