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我媽因為和我爸不太和睦,沒事就拿我當出氣筒,打罵那是家常便飯,到了驚動警察的地步,逼得10歲的我想吃藥自殺,沒死成,所以從此再也不想吃藥。她原本工作很輕鬆,一天只上半天班,但我不記得她帶我出去玩,不記得她輔導我作業,甚至不記得她對我有好臉色。結婚了就向著我老公,我抓到我老公出軌,不止一次,她甚至沒為我說句話,只讓我委曲求全。有了孩子,她又以孩子為主,孩子犯錯我不能說不能罵不能打,一教育就先罵我,說我不早管,說我暴力,總之都是我的錯。我賭氣跑出去,好幾天,全家人沒有一個給我打電話的,我覺得我當時死的心都有,他們反而讓我冷靜冷靜,我真感謝自己沒有軟弱到自殺,為自己不值。忍了十年,為了所有人委屈我自己,怎麼都活不到人家心裡,左右都不是人,沒有人拿我當回事。十年了,我沒有首飾,沒有化妝品,沒有包包,沒有鞋子,衣服都是便宜貨,把自己過得自己都可憐自己,還是沒有人覺得我苦。真的求上蒼公平點,我求的不多,想要一個在乎我的人,僅此而已,真的,僅此而已。現在來個人說給我份包吃住的工作,立刻就走,絕不回頭。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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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V餘生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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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開心可可味
沒有人關心就學會多愛自己一點,可能他們都不懂愛,沒有愛的能力,所以不要依附於別人的愛,自己關心自己疼愛比什麼都強,指望別人肯定指望不上的。精神經濟最好都要獨立。不要想太多影響自己心情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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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平凡淡默
這個問題好回答,簡單。我家姊妹好幾個,就我淘氣任性,誰要是惹著我,我就不依不饒跟她沒完,把我媽氣的就打我,都用棒子。後來我長大了,自己會賺錢了,就給媽媽買衣服買鞋。在後來,我嫁人了,帶著老公回家,所有吃的都自備,老公還給媽媽錢。過年過節的姊妹們都來了,也是我買菜買肉,媽媽也自備點。出門去看親戚,所有的路費也是我承包。現在我人到中年了,媽媽爸爸年紀也大了,有個大事小情的也叫我。姊妹們對我也很好。最主要的是現在媽媽爸爸很疼我,也很信任我,老夫妻倆的財政大權我獨攬,一切花銷有我付出。
我感覺雖然老媽大部分對別人都是很好,但是不可否定的是老媽肯定是愛自己孩子的,世界上沒有一個母親不愛自己還在,我老媽閒著沒事就愛惹我,上次打電話我說我想她了,他來了句,想個屁啊,想喝奶啊,搞得我好尷尬,我都18了,唉,老媽雖然有時候對別人比對自己好,但是父母也是恨鐵不成鋼,但是父母是肯定愛你比別人多,這是肯定的。在這裡祝願所有父母身體健康,萬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