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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青青芳草地2018

    咱們先看看法律是怎麼規定的,從《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有權利探視子女,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探視的時間、方式雙方在有利於子女成長的前提下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或權利行使期間出現需終止探視的理由均可交法院進行裁決。

    那題目中說前妻不讓爺爺奶奶探視孩子我就不明白了,前妻讓你探視嗎?你能探視你父母就能見到孩子啊!你週末帶孩子外出玩耍、用餐都可以帶上爺爺奶奶啊!難不成前妻時時都跟著嗎?

    前妻如果時刻都看住,不讓老人接觸孩子,說明她極度不放心啊!她的阻攔勢必影響孩子的成長啊,是擔心爺爺奶奶的陋習影響孩子,還是擔心、孩子不跟她親了呢,你找她聊聊是什麼原因呢,還是得好好溝通。

    一切為了孩子,有更多人親人的疼愛孩子是幸福的,咱們也要客觀看待這件事,是不是父母真有哪些習慣或處事方式需要改進呢!也要與父母說明白啊!如果前妻的行為已經嚴重影響了你探視孩子的權利,你可以訴訟法院調解甚至判決,這是萬不得已而為之的,怎麼做都要以保護孩子為前提啊!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前任很排斥我,發信息不回,但是半夜她會說忘記很難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