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則報道,一些小動物保護協會的志願者,在高速路上攔停運輸車輛,逼迫人家簽訂無償放棄一車狗的協議,人家不籤協議,他們還要動手打人。不明白,為什麼致法律於不顧的人,總是將道德凌駕於法律和基本人權之上。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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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樂淘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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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絨屁屁Castiel
親愛的,雖然我有很多話想說,但是不好意思,現在只要涉及愛狗人士的問題我不想回答。我不想罵別人,我也不想捱罵,我不想管別人,我也不想別人管我。我只要照顧好自己的狗,對它負責,讓它儘可能別打擾他人,也盡全力保護它就好了。
世間對錯本無太大溝壑,立場不同。世間矛盾大致一致,利益而已。你看到的不一定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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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嘮嘮叨叨的老白
觀點不同吧。因為像貓狗,普遍和人接觸,萬物皆有悟性。長期以來,產生情感交流。
而豬羊等並不常與人接觸,圈養為主,作為人類的食物。所以人見到豬羊的時候都是生肉的狀態。所以並不會產生太多的情感交流。
因為狗是可以和人互動交流的動物,與人類產生了情感的因素,所以提倡愛狗護狗的行為是無可厚非的,只是人類情感各有不同,有人喜歡也有人不喜歡,那就個人好自為之,你喜歡你的,把它們當朋友當夥伴當什麼都可以,我不喜歡我的,我怎麼對待它也是我的事情,別人是不應該也沒用權力干涉別人怎麼做,就像不吃肉的人只是自己不吃肉而不反對不干涉別人吃肉一樣,才是正常人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