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回望江南
-
2 # 天使之吻
這也能吐槽?也是無語了。其實這是很正常的事情好嗎,不管是品牌企業公司換品牌代言人還是明星藝人給別的公司代言其他品牌產品都是人家的自由,只要他們之前的代言簽約到期或者作廢,他們就已經是自由身了,因為明星藝人和他之前所代言的品牌公司是合作關係,合作完了也就各走各的,沒有什麼影響,當然了,如果兩家想要繼續合作也是可以的,重新簽署代言簽約就行了,所以說這件事沒有什麼好吐槽的,都是手機廠商之間的事。
貌似這次鹿晗給vivo代言的X20手機看著還不錯啊,全面屏外觀設計,顏值挺高的,聽說還有王者榮耀定製版本,有點期待~
先不說鹿晗之前到底是不是代言OPPO的,我就問你一句,明星代言人給品牌代言是一種什麼關係?說的直白一點就是交易、簽約代言關係,也就說品牌公司給明星代言費,明星簽約代言它旗下的品牌產品,但是簽約是有時限的,只要過了這個時限簽約就已經作廢了,兩邊就沒有任何關係,誰也不欠誰,無論是品牌公司以後另外去找別的藝人代言還是說明星代言人給別的品牌代言新產品都和他們之間沒有關係,因為他們之間的合作從簽約到期那天就已經結束了,誰也不能干預對方以後的發展,所以說鹿晗給vivo代言新品是他們之間新的合作,和OPPO有個毛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