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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饒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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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紶看颩憬
你可以繼續告,法院不能以過了追訴期而不立案。但是對方以過了追訴期而要求法院不予立案的話,法院是要採納的。如果對方不提這回事,法院是可以判案的。判了對方就應該"執行。
印象中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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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單單5
《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己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事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所以,依據以上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超過追訴期時效後不再追究刑事責任,己經立案的案件應當撤銷。為此,法院是不會判決有罪的。
你說的是刑事訴訟追訴期,如果一個人犯案子,最多判三年,那麼超過了五年之內沒有被發現,就等於已經過了追訴期了,過了追訴期,就可以不受刑事追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