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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爾墨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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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弘揚國粹小郎君
所謂的代言人就是請一些社會名人來為自己推出的商品進行廣告宣傳行為,利用知名人物(多是演藝界或者體育界的名士)的號召力和影響力來擴大商品的知名度,從而最終達到提高銷量,獲得更大效益的目的。
當前,一些企業在實施品牌形象代言人傳播時,輕視品牌形象定位技術,以為品牌形象定位就是想出一句中聽的話;請代言人就是找名人。結果高價請了一個名人,就達不到效果,於是再請新的名人。如此不斷重複。
有些企業因為各種原因需要重新聘請名人時,前後風格差異太大,不能保持一貫性。有些企業聘請眾多風格各異的名人做形象代言人,等等。這些都會破壞使受眾產生聯想的“提示物”,從而模糊受眾心目中的品牌形象。如某IT企業以為企業形象是符合大眾口味、適應潮流轉變,於是出高價邀請各色明星登場代言,從演員到Quattroporte,從電視臺主持人到港臺歌星,乃至油畫家,當代的生、旦、淨、末、醜都上了,卻已經破壞了企業的整體品牌形象。
做自己的代言人首先要知曉自己的短處長處 再適合的人或者適合的工作崗位前展現自己 將自己推銷出去 讓對方清楚的看到你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