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新規”)正式釋出。新規中明確指出,民辦園一律不準單獨或作為一部分資產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透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營利性幼兒園,不得透過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等方式購買營利性幼兒園資產。
經濟觀察報 記者 李華清 “我們也在等教育主管部門相關配套意見的出臺,才可以有再一步的應對措施,一切都跟著政策走吧。”
11月21日,在距離引起幼教領域“大地震”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學前教育改革意見”)的釋出日即將過去一週的當口,21世紀教育(1598.HK)的一位品牌內部人士對經濟觀察報記者如是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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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明言名語
新規其實說的很清楚(1)那些想要上市融資圈錢的,營利性幼兒園不得上市(2)上市公司不得收購盈利幼兒園,或是相關業務。
對於已經上市的幼兒園,並沒有要求你退市。目前在A股,退市並非是常態。往往是那些在上市ipo過程中欺詐發行的,或是上市後有重大違法(如,做狂犬疫苗的長生藥業)、財務造假舞弊的,才會被退市。一個正常經營的上市幼兒園,怎麼會被退市? 這是無稽之談。
但作為上市的幼兒園企業,新規卻限制了其透過收購來進行規模擴張的可能性。換句話說,你不能增發股票來做併購擴張了,你想擴大規模和領域,只能靠自己內生的利潤,資金,自己去開分號來實現。這個新規旨在抑制幼兒園和資本走得太近,忽略自身的規範和管理提升。
需要提醒的是~作為幼兒園的股東,經營者一定要在教師、裝置、食物等方面強化自身的合法合規管理。這些方面一旦踩了紅線,很容易應發輿論的關注。這種情況下,必須得有人出來背鍋。從今期幾個案例來看,只由老師出來是不夠的,還會往下追責。
幼兒園做的好的,真是一個很好的生意,既賺錢有有社會效益。還好做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