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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怪好看

    好問題。

    鯉魚在上古時期就是席上佳餚。但在唐朝,“鯉”與國姓“李”同音,犯忌諱;如同在明朝,“豬”與“朱”犯忌諱。唐律稱鯉魚為“赤鯶公”,而且明文規定:禁止吃鯉魚,如果捕到,要放掉;如果有誰販賣鯉魚,要打60大板。

    其實,還有一原因,這與唐朝的魚符制度有關。據《唐書-車服志》記載,五品以上的官員都要帶魚符。魚符就是鯉魚形象,在唐朝有政治方面的意義。

    那既然唐朝明文禁止吃鯉魚,為什麼人們還要吃呢?

    我個人覺得,有兩方面原因:第一、鯉魚是國民的食物來源,比較易得,且是美味佳餚。禁止吃鯉魚本身就違背常理。即使像白居易這樣的官員,也止不住鯉魚的誘惑,他有一首詩《舟行江州路上作》,其中就有“船頭有行灶,炊稻烹紅鯉。飽食起婆娑,盥漱秋江水”。另外,曾任禮部侍郎同平章事的權德輿也有詩句:驄馬別已久,鯉魚來自烹。官員們不僅愛吃鯉魚,而且還作詩寫出來,更何況在民間呢。

    第二個原因,唐朝至武則天,改國號為周,而且將鯉魚形的魚符也廢掉了,改為龜符。所以,對“鯉”與“李”的忌諱,在民間或許有所鬆懈。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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