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幽靈般在暗夜中游蕩
-
2 # 樂樂伯爵
感謝樓主提問…
你好樓主…!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一些法律法規的規定,機動車輛必須遵守交通訊號燈的指示,必須要禮讓行人。而且還有比較嚴厲的懲罰,給的都是硬性要求。但是,針對行人過馬路這件事,沒有硬性的要求或者是懲罰,換句話說,行人闖紅燈過馬路的違章成本太低了或者說是零成本。
國家以人為本的原則,要求機動車禮讓行人,要求行人按照訊號燈的指示過馬路。本來是一個很好的政策,也能很好的體現城市文明程度,但是,在一部分人身上就變味了,而且這一部分人很聰明,永遠都會抓住一條重點,就是開車的不敢撞我。現在的很多情況就是,很多司機朋友都可以做到禮讓行人,總有那麼一部分人不管訊號燈是紅還是綠,肆意妄為橫衝直撞,走的特別有底氣。說歸說,還是要奉勸各位車友,同是天涯淪落人,見了不要命的還是躲著點,雖然,有保險挺著,但是,還是別給自己找事為好。
一味地把行人的安全放在第一位是對的,不讓行人就罰款扣分,這讓行人有恃無恐了,在斑馬線上悠閒的散步,不管是紅燈還是綠燈,這樣別車更難開了,路更堵了。行人也應該遵守交規,堅持紅燈停,綠燈行的最低標準,實行闖紅燈過馬路的行人也要批評教育,罰款。畢竟車也是人開的,裡面也坐的人。人的權利應該是相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