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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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長生看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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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乾緣6
春節春打六九頭,農村的風俗習慣是,姑娘嫁出是潑出去的水,三十到初三不許回家,因為在春節期間祭奠三代宗親,如果過年回來看孃家的忠譜,就是破壞孃家的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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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吳龍群
當然是真的啦,千真萬確。
每當清明節,冬至,過年這三個節日,嫁出去的女兒想在家住夜時,長輩們都會說:過年窮,過冬空,過了三月清明死老公。今天你不能在家住夜,必須回去。
所以,過年這天不管是不是正好立春,嫁出門的女兒是絕對不允許在孃家過年的。吃年夜飯可以,但必須在12點前離開孃家。其實大多數都是在孃家吃個年夜飯後一會就走了的。有些是因路途遠或種種不得已的原因,必須在孃家過年的,一定要住到過了十五才能走。
為什麼一定要過完十五才能走,這也是有個說法的,我記不住了,很是慚愧!
過年在民國以前是指“立春”的那一天。到了民國以後,袁世凱才改到正月初一為春節。已經出嫁的女兒不能呆在孃家過年,是因為古代認為“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出嫁了等於外人了,要在自己的婆家過年。也可以今年在婆家過年,明年和物件回孃家過年,都一樣,過年只要和家人在一起,一家開開心心的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