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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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頭怪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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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鏡花水月螢火蟲
站在對自己,對父母負責的角度來說,這個丈夫還能被原諒。但也僅限於這個角度而已。這樣的丈夫要來何用?可惡的是婚姻法也沒有規定這樣的情況丈夫必須要治療的。也不能就說只有男人都這樣遇到這樣的情況,也有女人會這樣選擇,不管男女,總有好的壞的。
但是吧,作為女人都醒醒吧,不要結婚了就拿孃家不當家,遵從什麼潑出去的水,啥好的都往婆家倒騰,真要自己出了問題最後能管你救你幫你的估計也就孃家了,斷了孃家路就是斷了後路。(此處排除不幫忙還拖後腿的孃家,據說不少女明星孃家就挺坑閨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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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換位思考666
兩個人結婚的目的是什麼?不就是在生活的道路上有個相互依靠,相互照顧嗎!領了結婚證結了婚就有了這樣義務。把拋棄有病子女和物件者法律應判刑,膽敢私奔和離家出走全國通緝抓回來判重刑
謝邀!人吃了五穀雜糧沒有不生病的。而婆婆催著離婚,丈夫看一次就沒有露面。這問題閣誰都著急生氣。不過,還是以治病為主。只要沒有離婚,仍然還是夫妻,丈夫應該積極給於治療,不管多大的困難,都應該共同配合治療,出錢出力。如果長時間不露面,就可能有遺棄的嫌疑。而婆婆消極對待,更是不應該。可以和她們溝通,讓他們出醫療費,實在不行,也可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