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老爸今年50歲,12月13號騎摩托車在馬路上直行,有一個阿姨帶著她9歲的兒子下車後一前一後橫穿馬路,老爸為了避讓大人而撞傷了小孩,當時現場叫了120,交警。車撞人,我們也知道我們肯定有責任,所以也第一時間跟著傷者去醫院處理,墊付了1000塊錢,我老爸保險,駕駛證,牌照都齊全,也沒酒駕沒超速。在醫院孩子爸爸差點動手打我老爸,幸虧交警攔著,我也能理解作為父母看見自己的小孩受傷心裡著急。事情發生了誰都不想的。在醫院檢查做了B超,化驗血常規,擦傷的面板做了包紮,辦理了住院,打針。暫時沒什麼大問題,問當事人他們什麼都不說,醫生是說暫時還好,15號再做ct檢查。兩天過去了醫院也還沒有欠費,沒有崔繳費。今天交警的意思是叫我方去和當事人協商一下私了,如果可以協商好交警部門就不走程式了,不用出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意思。可是當事人老爸不好說話,私了要的超出我方的預期,我方也承擔不起。所以求助於廣大網友,像我家這種情況是私了好還是公了好?私了的話不走程式保險就不賠償了,全部要由我方承擔。交警為何又建議私了呢?走程式對我方有沒有什麼影響?私了賠償大概合理標準是什麼?什麼情況下建議私了?公了?謝謝!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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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淄博耿慶學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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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強子愛折騰
看你有沒有正規手續,有沒有三者保險,首先推薦走保險,不聯絡私了因為太吃虧了,如果你沒有手續就另當別論了只能認倒黴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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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鑫285238321
這個要根據實際情況來處理。如果傷勢不太嚴重,只是皮外擦傷,可私下協商處理。如果是傷勢嚴重,裁碰到內傷,應該先打112急救電話再報警。
一、關於私了,如果對方的要求不過分,要求的金額在你認可範圍之內的話,可以考慮調解,在交警的主持下達成調解,形成書面的調解協議。交警讓你私了,可能是覺得對方傷勢不重,花錢不多,為了你們雙方的方便,建議你們私了。
二、關於公了,你說保險、證照都齊全,而且是正常行駛,如果對方要求過分的話,可以要求交警出具事故認定書,同時向你方的保險公司報險,讓對方聯絡你的保險公司報銷住院費用等,如果對方不同意,讓他起訴就行了,該你負擔的費用如果摩托車保險齊全,基本保險公司就承擔了。
三、私了沒有什麼標準,基本就是承擔對方的住院費用,並且除此之外,再給一部分補償。如果你覺得對方獅子大開口的話,按照第二條的解決方式來就行。對你沒什麼影響。